周振辉曾参演《志明与春娇》饰演店员
曾多次参演彭浩翔执导电影的男演员周振辉,与在同志网站认识的14岁男童X发展成为情侣,3个月内两人多次肛交及口交。男演员被捕时,警方更在其个人计算机内搜出多段涉及儿童的色情影片。他昨天在香港高院承认非法肛交、非礼等6项罪,法官将于下月16日判刑。因周振辉曾参演彭浩翔多部作品,外界以为周振辉为彭浩翔爱将,为此彭浩翔昨天早晨更新微博称只是通过朋友认识,并无私交,不了解其私生活。并对港媒“彭浩翔爱将认非法肛交”为标题报道此事不满,称此题目易生歧义。
被告为36岁的周振辉,报道称曾任临时演员及艺人助理。资料显示,他在2002至2010年间先后参演10部电影,包括由彭浩翔执导的《AV》、《破事儿》及《志明与春娇》,其余电影包括《新扎师妹》、《天行者》等。
被告承认在案发前6年均有浏览同志网站的习惯,直至2010年8月,他在同志网站聊天室认识当时14岁的男童X,两人相约见面并发展成为情侣。同月28日,两人在X的家中首次发生性行为,稍后3个月,两人先后在两人的寓所及被告的车上肛交、口交及手淫。
同年11月19日,因X的成绩退步,母亲追问下揭发X与被告的关系,父母翌日报案。去年4月25日,警方在罗湖口岸将打算出境的被告拘捕,当时被告只承认与X为情侣,但两人只会拥抱及接吻,没有其他亲热行为。
同日警方在被告寓所的个人计算机内,发现15段含有儿童色情物品的影片,其中主要为二级及三级影片,即有儿童之间的性行为,以及儿童与成人之间的非侵入性行为。
被告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知道闯祸,现非常后悔,又指出是X先作主动。不过法官强调,法律是保障未成年少年,即使是X主动,被告作为成年人应有自制能力。法官决定先领取被告的心理报告,以评估其重犯风险及有否恋童倾向始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