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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瑟琳-马约尔加
C罗涉嫌强奸,再次成为轰动性事件。美国34岁少妇凯瑟琳-马约尔加(Kathryn Mayorga)对德国《明镜周刊》曝料,称2009年在拉斯维加斯酒店内遭到葡萄牙球星强暴,如今寻求案件重审,据报道该女士律师称重审此案的依据是,C罗接受质询时承认:当时她说了几次“不要”和“停下”。一时间,舆论和网友炸锅,有人痛斥“强奸犯”C罗,有人怀疑是这女人“碰瓷儿”,在此不妨列出整个事件的各类细节,到底是A还是B,各位请自行判断。
事发:2009年那一晚
凯瑟琳在母亲的陪同下,流泪对《明镜周刊》道出以下细节:2009年6月12日晚,25岁的她与C罗在拉斯维加斯市中心一处夜总会的贵宾区相遇。“他为我点了一杯酒,聊了几句后,他向我要电话号码,我给了他,然后分开了。后来我收到C罗短信,他说:你该来找我,你朋友也在,于是我去了酒店套房。”
夜总会贵宾区,他和她
C罗和凯瑟琳
凯瑟琳到了离夜总会不远的棕榈广场酒店,并在顶层豪华套房的游泳池边找到了C罗,当时一群朋友正在池中嬉戏,凯瑟琳称自己也想下池子,于是到套房内的浴室去换泳衣。“C罗突然进来,下面凸起着,他到我身边,想让我触摸他的下体,他恳求我:就来30秒,我说不行,然后他说,我该把XX放进嘴里。我当时想,他真是个蠢货,我忍不住笑了,他很有名,也很英俊,但脑子却不好使。”
“我们接吻了,然后我想就此打住,但他却不肯罢休,他试图脱掉我的内衣,没有成功,我试图用双手保护自己的敏感部位,但他却扑了上来……”
凯瑟琳称当时自己反抗未果,她的回忆中还有一个细节:C罗脖子上一直挂着一串白色念珠和十字架,这是葡萄牙人信仰上帝的标记。后来在写给C罗的控诉信中,凯瑟琳写道:“想想吧,上帝会怎么看你!”
2009年6月的老照片,那串白色念珠十字架……
第二天报警
拉斯维加斯大都会警察局保存着相关记录,6月13日下午14点16分,一个化名为“苏珊-K”(即凯瑟琳)的女子到警局报警,在录音中,她听起来十分慌张,边哭泣边诉说,但并没有明确说出“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这个名字,只是提及“运动员”、“名人”。
在警方的报告中,该报案记录的编号是“426”,类别为“性犯罪”。报案后,警方将“苏珊-K”带到医院进行了体检。
2018年9月28日,代理律师Stovall对媒体称,凯瑟琳当年受到C罗侵害后,直肠出现了损伤。
24岁的C罗
私了协议和37.5万美元
2010年1月12日,当事双方签下了“解决协议”,内容条款共11项。其中的关键点是,“P女士”(即苏珊-K、也就是凯瑟琳)同意撤销指控,并承诺从此对此事保密,而“D先生”(C罗)支付给P女士37.5万美元。
这一份协议文件共3页,在具体条款中,“Mr.D”和“Topher”先后被用来指代C罗,而在文件的结尾处,有“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亲笔签名。
被披露的私了协议,上面有C罗签名
根据《明镜周刊》披露,私了谈判时,C罗并未到场,而是由律师卡洛斯-奥索里奥代为办理,这一度引发凯瑟琳以及代理人的不满,认为没有受到尊重。谈判过程中,卡洛斯-奥索里奥通过短信与C罗联络,汇报进展情况。
双方的私了谈判出现了一次波折。一开始凯瑟琳方索要的数字是95万美元,当卡洛斯-奥索里奥把这个数字通告给C罗后,C罗发来短信“必须降低”。在讨价还价中,双方一度谈崩,后经数小时扯皮,封口费最终被定为37.5万美元,双方签署协议。
为何旧事重提
昨天(2018年9月28日),《明镜周刊》旧事重提,而和九年前相比,凯瑟琳更换了律师,新代理律师Leslie Mark Stovall对媒体称,已经向民事法庭提交了诉求,要求宣布九年前的“私了协议”无效,如果诉求成功,那么后续不排除要求对案件重新审理。
对媒体曝光:后来他扑了上来
凯瑟琳本人则对媒体表示,由于至今仍受到“强奸”的困扰,所以她不再感觉自己仍受那份未公开协议的束缚,并后悔当年签了这份协议。“(对于当年事情造成的后果)我要怪他(C罗),而且我怪我自己签了那东西。(And I blame him, and I blame myself for signing that thing)”
Stovall律师还称,“这次法律诉求的目的,是让C罗在民事法庭承担责任,为了他当年给凯瑟琳造成的身体伤害,以及这些伤害带来的其他后果。”
换句话说,凯瑟琳一方认为,自己至今仍受到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困扰,所以当年签的私了协议不应该继续有效,这件事,应该重新谈,C罗应为当年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争议焦点一:是强奸还是自愿
从凯瑟琳的叙述可以得知,当初她受邀到了C罗的房间,在浴室中换装时,C罗进入,两人谈论了与性相关的话题,并有接吻举动。至此的叙述,双方应无异议,可以认定为事实。
疑点在于,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按照凯瑟琳的说法,接吻后她想到此为止,回到泳池边朋友那里,但C罗随后强奸了她。C罗的说法则是,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
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人认为,凯瑟琳既然第二天到警局报案了,而且做笔录时有慌乱、哭泣等举止,这应是遭受强奸后的典型反应。不过,报案之举,只能作为旁观者判断情况的一个依据,但无法成为法律上的证据。2005年,英国一女子报警称遭到C罗强奸,葡萄牙人则称双方自愿,警方在调查后,因证据不足最终不了了之。
还有人认为,C罗签协议给钱是事实,要求女方撤销指控并从此封口,这难道不能证明他强奸了吗?确实不能,同样,这充其量只是判断依据,而无法成为过硬的证据。在协议中没有“强奸”字眼(C罗一方也不会这么傻),那么通过这份协议,最多只能认定C罗曾要求女方撤销指控并不再纠缠自己,至于该指控是否真实,则是另一回事。
换句话说,是强奸还是自愿,不同的人会有不同判断,但真相如何,永远只有他和她两个人心里清楚。
C罗是否又要面临官司了?
这恐怕才是二次风波的关键。C罗和凯瑟琳这份私了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凯瑟琳一方已经向民事法庭提出,要求判定这份协议无效,并重新审理此案,因此事态如何发展,关键点就是民事法庭会怎么判,如果认定协议有效,那么凯瑟琳就是白折腾,一旦认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更大的热闹可能就在后面。
有人说,凯瑟琳这次旧事重提,是觉得当年钱要少了,这次再闹一闹,逼C罗息事宁人,好多捞一点。但也有人认为,凯瑟琳多年来承受着身心双重困扰,在“MeToo”运动风潮的鼓舞下,站出来揭露往事,就是要和C罗彻底撕破脸,让后者承担法律责任,为自己讨一个真正的公道……
对这事儿,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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