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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报道,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分成案,今天(19日)于高院原讼庭续审。于文凤出庭作供,忆述在2002年,周星驰说要送她自行车作圣诞礼物,但她说不要自行车,并提出落实分成10%一事,当时周星驰亦表示同意。
助解决美国签证
于文凤今天选择以英语作供,她表示自己并不是周星驰的影迷,但在与他谈恋爱之后,当然有看他的作品。此时法官插嘴,打趣说:“你说到这句时听来很痛苦?”而于回应:“我从没有这样暗示,那些都是喜剧啊”。
于文凤继续称,当她与周星驰还是普通朋友时,已助他解决美国签证的问题。而在2002年签定协议前,她已不时对周的投资提建议,甚至涉足他的电影业务,助他解决与伙伴间的版权纠纷。
投资能力取得信任
于文凤同意,她之所以能得到周星驰的信任,除了她在投资上的能力外,他们的亲密关系亦是原因之一。而当时她以旗下公司名义与周星驰签约,也是因为当时他们的关系并不公开,所以不想自己的名字与周星驰的公司扯上关系。
于文凤强调,周星驰跟她有口头协议,她提供投资建议,赚到利润就可分到10%。而因出于信任,她并没有把这些条件写在书面协议上。她称,与周星驰在2002年初已就分成达致共识,到圣诞前后她提议开始实行先前的分成协议,提出要10%,更得到周星驰的同意。
大律师指于向周学习
当时于文凤决定离开兄长的公司,全职帮助周。兄长关注她是否白白向周星驰付出,她就解释会得到利润分成,并指周星驰不信任婚姻,她这样做不是为向周星驰逼婚,或逼迫他支付酬劳。
周星驰的大律师盘问时向于文凤提出质疑,指周星驰本身已有投资顶级物业的丰富经验,根本是于文凤要向周星驰学习,而非由于文凤辅助周星驰。对此于文凤并不同意,她指自己在认识周星驰时虽无持有物业,但从父兄处学到不少物业建筑与投资的知识。
两人吃饭讲英文
对于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中,将她写成月薪仅2万港元的财务顾问,于文凤解释协议非由她撰写,现在看不但酬劳不对,对其职责的描述亦不真实。她指当时公司方面提过,该书面协议有其税务用途,她基于对周星驰的信任,没多加注意便签署。
今天周星驰的大律师与于文凤花费不少时间,去斟酌与周星驰讨论分成协议所用的字眼有无差异。于文凤坚持提及某些英文字眼,并爆出她与周星驰原来是用英语交谈。她说:“我知道听起来很可笑,但我跟他一起吃饭时都是说英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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