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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女孩被暴力围殴是所有人的噩梦

368 人参与  2022年06月11日 12:40  分类 : 热点头条  评论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已抓获5人

 

11日凌晨,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经唐山警方连夜开展工作,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之后,6月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月10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

10日晚,唐山市路北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唐山市路北公安局官方微博。

唐山:从严从快依法严惩烧烤店事件

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央视评论:扫黑除恶绝不能有盲区

 

据央视新闻,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事件,监控视频记录下了这一光天化日之下的恶行。

暴行发生了这么长时间,警方终于抓到了两名行凶者。但人们还是心头沉闷:唐山这起恶劣事件究竟折射出了什么?扫黑除恶在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彻底?群众对当地的治安一直多有微词。

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如果不彻底铲除,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滋扰伤害人民群众平安生活的黑恶势力不可姑息。扫黑除恶必须持之以恒、彻彻底底,不能存在盲区、留有死角!只有以最快速度将所有的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严惩不贷,才能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

唐山烧烤店打人者被曝数次成老赖

6月10日,河北唐山,女生被打事件引发关注。当地市民曝出,施暴男子为当地水产养殖老板陈某志。据企查查APP显示,陈某志于2020年因不当得利纠纷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4281元。后因全部未履行,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此外,陈某志2018年两度被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关联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山女孩被暴力围殴是所有人的噩梦

 

6月10日,中国新闻网发布评论#唐山女孩被暴力围殴是所有人的噩梦#:10日凌晨,唐山一烧烤店内发生一起恶劣的伤人事件。一男子对就餐女性疑似骚扰不成,出手伤人。同行其他男子非但没有阻止施暴,反倒加入围殴女性和友人的行列。网友们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伤人团伙的残暴。法治社会,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肆意骚扰、侵害他人。这些暴徒仰仗自己作为身体力量强势方的“特权”,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意凌辱伤害女性。不仅对当事人造成巨大创伤,还会撕裂女性对社会安全感的信任与需求。尽管目前作恶者为何人尚不明,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以任何形式对女性下手,都为文明社会所不容,都应受到谴责和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暴徒会为他们的恶劣行为,付出最严重的代价。

 

 

 

 

 

 

唐山打人案解析:能否顶格处理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中国小康网综合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北京日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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