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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家18年不知老房被拆迁#4月12日上午,居住在陕西西安北郊平房里的陈钟克(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如果不是回乡办理二代身份证,他可能至今还被蒙在鼓里。
老房子被拆,但自己却并没有分到回迁房。一年时间来,从村里、街道办到自己所在的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陈钟克跑了多个部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离家多年后老房被拆迁
1岁时母亲去世,6岁时父亲也离开。
孩童时期,陈钟克就从原居住地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道岳旗寨村,搬到了同街道的雷家寨村生活,户口则转到了住在雷家寨村的外婆名下。
2001年,陈钟克结束军旅生涯,复员回乡。因为陈钟克想在更熟悉的雷家寨村生活,鱼化街道将陈钟克父母老房子所在的宅基地收回,并在雷家寨村为其批了一块新的宅基地。后在政府和外婆的帮助下,陈钟克盖了一个三间平房。
两年后,因为娶媳妇拿不出彩礼钱被人瞧不起,同时跟亲戚也有一些矛盾,陈钟克一气之下离开了雷家寨村。之后,他一个人租住在一个月租金几百元的平房里,在西安周边工地打零工。
每天早出晚归,陈钟克早已忘了雷家寨的模样。
2021年,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陈钟克回到雷家寨,办理身份证明。
那时他才知道,雷家寨村早在11年前就已经拆迁,且2018年村民就已经搬进回迁房了,期间没有人联系过他。如今,外婆年纪大了,无法交流,其它亲戚也说不清楚当时的情况。
村里称安置问题由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具体情况不了解。
之后,雷家寨村给他出具了一纸证明,证明其是该村村民,对拆迁不知情,同时没有得到安置。陈钟克还找到高新区管委会,但一直没有结果。
回迁时被列为跟舅舅一户
1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雷家寨安置楼小区,在村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林先生(化姓)介绍了陈钟克的部分情况。
林先生称,10年前雷家寨拆迁时,所有工作均由高新区主导,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当时多方联系陈钟克未果,后来2018年还迁时,依然未能联系上。
“拆迁、安置信息都是在社会上公开的,但是他人一直没消息。”林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年的分配政策,是按户来计算还迁的面积。每户人数在5人及以内的,还迁330个平方米,如果有6口人,还迁390个平方米。
“确保人均不低于65个平方。”林先生称,村里基本每户都分到了4套或者以上的住房。
除了还迁房屋,另外,还有耕地补偿款以及按人头计算的门面面积。
当天,林先生提供了一张表格,记者看到,在门面面积分配列表中,陈钟克、外婆和舅舅一家三口共5人同被列为一户,按照每人15个平方米的门面房面积,该户共分得门面面积75个平方米。
“这个表格是高新区管委会给我们的。”林先生称,在拆迁当年,陈钟克到底是跟其外婆单独一户,还是与舅舅在同一户头,还需要查证。林先生还表示,还迁面积的确定、分配等内容,都是由高新区管委会确定,村里只是协调,有些事情并不知情。
律师:政府应进行安置补偿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认为,政府应该对陈钟克进行房屋安置补偿。
“根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是该村房屋和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杨财广称,如果陈钟克是三间平房的物权人,作为被拆迁人,他有权获得货币安置补偿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安置房屋。另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均有诸如公告、普查、公示、签订补偿协议等程序流程,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对拆迁工作予以配合并参与普查和上报材料等。时任村委会对陈钟克的三间房屋建筑情况应当知情了解。即使以户为单位拆迁,不影响陈钟克作为房屋被动迁人的主体资格,不能因外出打工就剥夺其相关权益。
联系不上陈钟克,应当按照拆迁方案作出补偿决定,相关补偿款项应存放在专用账户里待陈钟克领取,而不能由他人代领。他人代陈钟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因没有其授权和追认,系无效的行政协议。陈钟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政府和拆迁实施机关,与其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安置补偿。
如果房屋产权有争议,属于民事纠纷,陈钟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属于其个人的那部分权益。如行政部门有乱作为或工作人员有渎职的问题,可向纪委监察部门控告投诉,如有人诈骗拆迁款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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